Z先生獲批香港永居
日期:2022-08-17


申請人背景

Z先生和家人在2015年透過香港投資移民來港定居。
Z先生是香港上司公司董事,因為工作需要,在取得香港簽證後常年往返中港兩地,太太陪同小女兒在內地就讀國際學校,而大兒子則一直在國外就讀。因此Z先生一家七年期間累計在港居住的天數均不超過100天。

在Z先生溝通後,了解到他有在公司擔任行政職位,一直在香港申報個人稅,也有在開設理財戶口以及購買香港保險。梳理好文件並寫好以港為家的情況說明後,我司在2022年6月為Z先生一家遞交了永居申請。六周後Z先生一家順利獲批永居身份。






香港永居申請資格:


1.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即1997年7月1日)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3.以上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4.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七年或以上的非中國籍人士


5.第4項所列居住在香港的非中國籍人士在香港所生的未滿21歲子女


6.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士


7.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