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IANG)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或修讀內地與香港的大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高等教育合作辦學機構所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人士(下稱「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留港╱回港工作。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申請要求
**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及尼泊爾的國民
職專畢業生留港計畫(VPAS)
是香港政府於2024年推出的一項支持職業專才教育的措施,計畫試行期為兩年,容許 2024/25 學年及 2025/26 學年來港修讀指定 VTC 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的非本地生(包括內地及其他國家/地區的學生)
基本要求
(1) 不包括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2) 高級文憑學生在畢業後可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